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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农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发〔202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县2025年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推广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公开遴选。经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自主申报,我中心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查验和会议研究推荐,****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定由闻******社承担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7日至4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农机推广站反映。
联系人:李景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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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