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政函〔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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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县《关于申请上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成政发〔2024〕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由20元/平方米上调至40元/平方米,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40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收费****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将城市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40号)执行。
****政府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