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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下港至两国双园道路提升工程及**大道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 10:39 |
| 评审专家名单 | 魏义耀,陈明华,何书镜,陈传松,林依泉 | ||
| 总中标金额 | ¥233.54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471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51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新中路89****广场6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471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pdf | ||
| 附件3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吴航街道航华路167号力恒大厦1幢906单元 | 2,335,400.00元 | 92.33 |
采购包1(**松下港至两国双园道路提升工程及**大道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服务类(****)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松下港至两国双园道路提升工程及**大道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 1.本项目为**松下港至两国双园道路提升工程及**大道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工作。2.征收涉及占地面积以实际红线范围为准,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具体以项目范围内各个拟建项目的选址红线以及项目建设实际所需的用地范围线为准。 | 中标人需按照《**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服务,中标人资质需符合《**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需按照《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批复》、****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长政办〔2024〕29号)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 本委托期限自该项目所有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完毕止,阶段性具体工作应按照采购人的实际指定为准 | 项 | 中标人需按照《**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服务,中标人资质需符合《**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需按照《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批复》、****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长政办〔2024〕29号)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 2,335,4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魏义耀 |
| 评审专家: | 陈明华 、 何书镜 、 陈传松 、 林依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万元,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00********001000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松下港至两国双园道路提升工程及**大道配套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工作:2.568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 技术符合性审查商务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
地址:**市**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00号
联系方式:158****511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福新中路89****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150****47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彬
电话:150****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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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