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府****中心系统升级话务提升项目 | ||
| 品目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 10:49 |
| 预算金额 | ¥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0517-****2345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7-****234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北路1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7-****23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北路10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7-****3302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政府****中心系统升级话务提升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项目涉及升级话务接听功能,使其具备智能排队和路由策略等功能,同时对整体系统的权限、工单流转等进行升级改造;本次系统运维提升是基于原有系统进行的延续与优化升级,涉及到人工坐席服务、网络保障服务等。业务流程是基于原有系统流程进行的延伸,数据库主体使用原有系统的数据库,并在原数据库数据结构和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拓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是基于原有系统(平台)采购的话务提升以及系统(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如更换供应商,则可能会影响系统整体架构,系统模块开发、对接工作量会巨大,导致业务功能变化和业务数据的不一致,影响项目部署,并可能会导致便民热线系统业务出现重大故障,引起市民投诉。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服务的延续性、技术的统一性,为避免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淮海北路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301417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2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朱成成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100号
联系电话:0517-****234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钺
联系地址:**市**区淮**路268号
联系电话:0517-****701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100号
联系电话:0517-****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