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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位于**县江东**东村,设计单位为****公司,建设单位为****。为便于后期饲料加工流线更加舒畅,****申请局部变更,变更内容主要涉及丁类厂房、配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位置调整。
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指标为:用地面积1908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83.6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13378.82平方米,容积率0.7,建筑密度33.87%,绿化率14.89%,停车位29个。
经审查,本次调整总建筑面积减少19.13平方米,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不变。以上调整方案符合规划要求,为广泛征求社会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对****年产1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进行备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局
联系电话:0855—****439******局)
******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