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人民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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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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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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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3-27

****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项目,于2025年3月26日14时00分,在****开启响应文件,****小组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总价:人民币91500.00元/年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

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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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答疑澄清(一)
发布时间 : 2025-03-20

****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答疑澄清(一)

各供应商:

****医院呼吸道病原体等试剂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 1:关于“呼吸道多种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不低于 12 种病原体)”的问题。

回复1:本项并未限定制造商及品牌,供应商有能力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即可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答疑澄清不影响文件编制。凡采购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公告由供应商自行下载,无需回执。

****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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