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补充协议内容 1、四方同意将《**市重点工业VOCs组分谱库构建及减排潜力分析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的“第二条 服务内容”的“(一)工作内容”中第(1)至(3)项变更为:“(1)针对全市3吨以上重点工业行业(第一期以电子制造业为主)重点监管企业,开展VOCs组分监测工作。筛选不少于60家重点监管企业,采集不少于480个样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组分监测。选取重点工业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典型原辅料,采集不少于36个原辅料样品并开展测试。(2)针对全市3吨以上重点工业行业重点监管企业,筛选不少于80家次企业开展VOCs治理效果核查,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评估治理效果。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现场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理,提出分工艺或分原辅料等的VOCs减排建议,并分析重点工业行业的VOCs减排潜力。(3)针对全市3吨以上重点工业行业重点监管企业,筛选不少于55家次企业开展排污环节及原辅料替代或者减量化工艺技术等方面调研。针对重点工业行业基于化学反应活性的原辅料替代或减量工艺技术调研结果,提出分工艺/分原辅料/分产品等减量化管控路径及对策建议。”。 2、四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四条 服务期限、项目进度和验收要求”的“(二)进度要求”中的第(3)至(4)项变更为:“(3)2025年1月31日前,筛选不少于60家重点监管企业,采集不少于480个样品,开展VOCs组分监测。选取重点工业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典型原辅料,采集不少于36个原辅料样品并开展测试;(4)2025年3月31日前,筛选不少于80家次企业开展VOCs治理效果核查评估。完成核查情况分析汇总,提出分工艺或分原辅料等的VOCs减排建议和分析重点工业行业的VOCs减排潜力。筛选不少于55家次企业开展排污环节及原辅料替代或者减量化工艺技术等方面调研,提出减量化管控路径及对策建议。” 3、四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第六条 支付和结算方式”中的“(三)付款方式:”变更为以下内容: “本项目技术服务总额为人民币伍佰陆拾柒万陆仟伍佰捌拾元整(¥5,676,580.00元)。该项目总额为包干费用,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样品采集费,样品分析费,仪器和辅助设备的维修维护、耗材、标样及零备件购置费,数据分析服务费,人员、车辆及燃料动力费等,甲方不做调整。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两期支付乙方,根据联合体协议,项目经费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乙方一占比42.4%,总价人民币贰佰肆拾万陆仟捌佰陆拾玖元玖角贰分(小写:¥2,406,869.92);乙方二占比36.8%,总价人民币贰佰零捌万捌仟玖佰捌拾壹元肆角肆分(小写:¥2,088,981.44),乙方三占比20.8%,总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零柒佰贰拾捌元陆角肆分(小写:¥1,180,728.64)。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首款,计人民币肆佰叁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4,366,600.00元),其中支付乙方一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壹仟肆佰叁拾捌元肆角(¥1,851,438.40元),支付乙方二人民币壹佰陆拾万陆仟玖佰零捌元捌角(¥1,606,908.80元),支付乙方三人民币玖拾万捌仟贰佰伍拾贰元捌角(¥908,252.80元)。 (2)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凭验收合格单或验收合格报告,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计人民币壹佰叁拾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1,309,980.00元),其中支付乙方一人民币伍拾伍万伍仟肆佰叁拾壹元伍角贰分(¥555,431.52元),支付乙方二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零柒拾贰元陆角肆分(¥482,072.64元),支付乙方三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捌角肆分(¥272,475.84元)。” 4、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