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项目编号TJNH-2025-D-0002)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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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7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 **市**区**路338号(石油大厦B座) 911********95069XM 022-****9688 3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公务用车燃油服务 ****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甲方)提供燃油卡(主卡2张)和燃油卡(副卡191张),燃油卡根据服务期内采购人(甲方),****分局公务用车191辆(一车一卡),车辆数量油卡使用情况,****分局公务用车加油卡有需要调整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在调整加油卡等。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或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本项目预算资金用尽,上述两项任意一项先到为准。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加油站位置,供应商提供加油管理办法、对账、定期核查等事项服务方案。供应商须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一月的加油情况流水单送达采购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卡号、卡余额、车辆号牌及加油情况明细表(油品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以及每月充值油卡的发票以及需要充值油卡金额的清单等。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李路、雷莅平、张立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022****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财政局****中心
地址:****财政局209室(**区芦台街**路62号)
联系方式:022-****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0013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日常业务情况,进行2025年度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结合本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经常在**区域甚至**市全域及外省市产生加油需求,****加油站点数量要求比较高,****的加油站营业点位较多,在**区具备22个加油站点,遍布绝大多数乡镇及高速公路,油品质量较好,加注燃油方便,可充分保障车辆用油便利,节约成本等多方因素。 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性,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财政局****中心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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