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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委托,拟对****等7个学校食堂普通餐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4月1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反映,****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标书代写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107,联系人:覃工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民主路196号院(天悦豪庭)1幢1-1208号
附件:招标文件预公示版-****等7个学校食堂普通餐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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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