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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 名称: | 那龙镇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企业遴选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
| 主题词: | |||
为推进我镇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92号)、《****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会议纪要》(【2024】54号)文件精神以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25】19号)文件要求,经我镇研究决定统筹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发展,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建成后运营维护可持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那龙镇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遴选内容:拟推荐实力强并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来实施那龙镇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二、遴选规则
镇政府结合实际选择具有丰富经验、良好信誉、专业技术能力强,设备质量优,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生态建设力度大以及符合镇村风貌管控提升要求的光伏企业为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对报名参与遴选的企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择优推荐企业开展我镇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三、开发主体资质要求
(一)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受限制记录。
(二)须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市范围****公司优先。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政府在那龙镇府公示栏发布遴选公告。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7个自然日时间)。
(二)企业提交材料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主体按照公告要求,在2025年4月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盖章电子版及一式三份纸质版的《遴选响应文件》、《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方案》(企业自行编****人民政府(地址:那龙镇325国道政府大院办公楼一楼应急管理办,联系人及电话:邹诗凯,0662-****136),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开展遴选评审
1.对参选企业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评价参选文件是否符合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2.根据企业提交材料以及参选企业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及镇党委的意见进行对比筛选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五、结果公布
****政府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后,****政府公示栏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入选企业报区发改部门备案并通知入选企业。若入选企业在收通知后5日内仍未与我镇沟通对接的,视为企业自愿放弃开发主体资格,由下一候选企业进入开发主体资格;若企业在与我镇沟通对接后15日内仍未有实质性的项目建设进展的或在项目实施过程造成不良影响的,我镇将取消企业开发主体资格,由下一候选企业进入开发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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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