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2025年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四、澄清公告(二)日期:2025年03月27日
五、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在最近5年内(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在最近5年内(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 2020年3月 1 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或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
在最近5 年内(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在最近5年内(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 2020年3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或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3.自 2020年3 月1日以来(所担任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后)担任完成过一个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3.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所担任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后)担任完成过一个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或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3.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所担任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后)担任完成过一个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
3.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所担任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之后)担任完成过一个合同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或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改建、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 |
2025年04月11日09时30分 |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市**区城站路75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 0775-****0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仙葫大道16****广场A座11楼HC区域
联系人及电话:**、郑涛、李小梅 0771-****293
****
2025年03月27日
附件:[****]****2025年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GXCF 附件:澄清公告(二).pdf 附件:第七章技术规范.docx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