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7 00:00
****办事处孙庄标准化厂房项目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办事处孙庄标准化厂房项目 |
| 项目编号 |
HBQT-G -SHDL |
| 项目预算 |
****074.60元 |
| 采购内容 |
****办事处孙庄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办事处孙庄,施工主要内容为:****结构厂房一座,建筑面积1333.67㎡,建筑高度11.5m,层数一层;室内给水、排水、消防、照明;室外排水、围墙、沟盖板制作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标书代写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4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审计合同价款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或保函);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备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鼓励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70%;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审法 |
|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外环路与**路交叉口东180米 联系人:马书记 联系方式:136****0569 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路**国际B座1004室 联系人:王欣 联系方式:139****7618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 |
| 公示期 |
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办事处孙庄标准化厂房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办事处孙庄标准化厂房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公司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4月3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公司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