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3月28日辽宁分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信息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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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中储粮网对3月28****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信息进行以下变更:
变更一:3月28****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中涉及****直属库有限公司所有采购标的其他条款由“1、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政策性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2、本标的质量以实际库存货位为准,合同成交后即视同买方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3、本合同不予办理延期。4、粮食托运人、承运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等国家(推荐)标准或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运输载具,因运输载具导致粮油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粮食托运人或承运人承担。直属企业现场核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污染风险或安全生产问题的运输载具,有权要求粮食托运人、承运人更换车辆或退车处理。”变更为“1、付款方式: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在结算最后一批次粮款时,卖方需提供全额正规有效发票。2、 验货方式:数量、质量均到买方库内进行验收,数量以买方库内计量衡器过磅净重为准,并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检验,以单车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低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3、本合同不予办理延期。4、粮食托运人、承运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等国家(推荐)标准或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运输载具,因运输载具导致粮油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粮食托运人或承运人承担。直属企业现场核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污染风险或安全生产问题的运输载具,有权要求粮食托运人、承运人更换车辆或退车处理。”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二:申请3月28****公司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中涉及****直属库有限公司所有销售标的其他条款由“1、付款方式: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在结算最后一批次粮款时,卖方需提供全额正规有效发票。2、 验货方式:数量、质量均到买方库内进行验收,数量以买方库内计量衡器过磅净重为准,并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检验,以单车检验结果为准,如检验结果低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3、本合同不予办理延期,本合同违约视为与之对应的采购合同同时违约。4、粮食托运人、承运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等国家(推荐)标准或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运输载具,因运输载具导致粮油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粮食托运人或承运人承担。直属企业现场核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污染风险或安全生产问题的运输载具,有权要求粮食托运人、承运人更换车辆或退车处理。”变更为“1、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政策性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2、本标的质量以实际库存货位为准,合同成交后即视同买方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3、本合同不予办理延期,本合同违约视为与之对应的采购合同同时违约。4、粮食托运人、承运人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等国家(推荐)标准或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运输载具,因运输载具导致粮油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粮食托运人或承运人承担。直属企业现场核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污染风险或安全生产问题的运输载具,有权要求粮食托运人、承运人更换车辆或退车处理。”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变更调整外,原公告其他信息保持不变,请参加本次竞拍的会员知悉。
特此通知。



中储粮网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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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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