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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我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审核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晋商贸便〔2025〕14号)。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拟委托****作为本次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第三方机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5年4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省商务厅外贸处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地址:**市龙盛街15号****
电话:0351-40721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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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