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办法
原“综合评分法”更改为“最低价中选法”
二、原定于2025年3月31日15时00分于**省**市**区林浦路367****广场5号楼1层02****中心开启响应文件,现变更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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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