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7 17:43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推荐品牌 |
名称 |
参数要求、规格 |
数量 |
预算单价 |
| 1 |
恒大 |
桶装水 |
桶装(≥17L/桶) |
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15元/桶 |
| 2 |
恒大 |
一次性桶装水 |
桶装(≥15L/桶) |
15元/件 |
|
| 3 |
景田 |
桶装水 |
桶装(≥17L/桶) |
17元/件 |
|
| 4 |
景田 |
一次性桶装水 |
桶装(≥15L/桶) |
25元/件 |
|
| 5 |
乐百氏 |
桶装水 |
桶装(≥17L/桶) |
16元/件 |
|
| 6 |
乐百氏 |
一次性桶装水 |
桶装(≥15L/桶) |
18元/桶 |
|
| 7 |
榕 脉 |
袋装水 |
袋装(≥9L/袋) |
10元/袋 |
供应商统一下浮率报价: (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桶装水、瓶装水必须是优质饮用水,桶、瓶表面洁净无垢,商标清晰规范,桶装水采用一次性防伪桶盖和外包装袋,成交供应商每年向采购人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免费提供必要的饮水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装水的桶、饮水所需辅助设备等,若采购人造成损坏、丢失等采购人照价赔偿。
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安排在采购人单位内设置储水间,以确保送水及时到位,储水间由采购人负责。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按实结算,如若采购人需同品牌其他瓶装饮用水,按同品牌报价对应的折扣结算。
3、供应商应每天根据采购人使用情况,安排送货,有送货要求时应于1个小时内完成送货。
4、供应商应每季安排售货人员清洗、消毒饮水设备,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所供矿泉水保质期不得低于商品保质期的70% ,供应商违反保质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
二、采购项目限价
本次办公饮用水采购项目总价限价12万元。
三、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线下店面,供应饮用水4种以上,推荐恒大、景田、乐百氏、榕脉等品牌。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按采购清单所列预算单价报统一下浮率,统一下浮率最高者为成交人,如两家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清单中无法涵盖所有产品,因实际工作中对采购清单外产生新的需求,采购清单以外的产品供应商需承诺不高于市场同产品价格,并按相同方式核算结算价,即结算单价=预算单价*(1-统一下浮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
五、交货地点、供货时限
供货时间:服务年限为壹年,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供货方式:本采购所列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交货地点:****税务局机关楼(**庄411号)、西航办公区125号、管委会5号楼以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报价包含本项目货物的采购、运输保险、包装、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无需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验收: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及做好空桶管理,并现场确认数量及验收产品质量,如出现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验收时予以退货,若采购人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验收合格后,****公司注册地的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供的正式发票20****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货款,成交****公司开户银行、账号。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 2日15时(**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开标地点:****合实验区海坛街道**庄411****税务局511办公室标书代写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盖章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1-****1877
****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