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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地块标准厂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工业园****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地块标准厂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遂园服务〔202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公司的工程概算审核报告,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地块标准厂房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440823-04-01-345025)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规划总用地面积95104.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181.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六栋标准厂房,其中厂房1-4 ,建筑面积每栋23847平方米,共95388平方米;厂房5-6,建筑面积每栋22236.8平方米,共44473.6平方米;生活配套用房7-8,建筑面积10794平方米;生活配套用房9,建筑面积7805平方米;一栋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以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5461.0996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1333.93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09.9692万元,预备费用3117.1952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你司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1地块标准厂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局、****建设局、****分局、****管委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