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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3-25
| 项目名称 | ****中心**道路连接建设工程(锐师大街)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锐师大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5604.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庆伟 |
| 联系人 | 贾向东 | 联系电话 | 136****2118 |
| 项目投资(万元) | 5890.9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锐师大街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带等。道路红线宽 30 米。道路设计总长度为 1520.15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特别注意防范对街道行人及附近居民生活环境的扰动,把粉尘污染及噪声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合理安排堆料场,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进行围挡覆盖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严禁对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乱堆乱放,妥善规范处理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超标噪声排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晨06∶00)休息期间进行超标噪声施工作业。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道路两侧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全面做好植被和绿化工作。 | ||
| 承诺:**** 杨庆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庆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