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已****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委托管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泵站一座,**d2000、d1000、d800、d600雨水管道,B=400雨水边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道、雨水泵站、沟道节制闸及其附属设施、沟槽开挖后道路路面恢复等工程。
2.2建设地点:**市**区**,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路段、规划六号路段。
2.3施工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监理标段:黄河路与金波街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施工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19时起至2025年4月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宝湖西路**市****中心大楼 |
地 址:**市**山路与虹桥****中心A座18楼1804 |
| 邮编:750000 |
邮编:750000 |
| 联系人:刘 旗 |
联系人:郭丹丹 雍茜 |
| 联系电话:0951-****211 |
电 话:0951-****494 199****2386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