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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0XE | 建设单位法人:卢** |
| 杨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黄河路351号 |
| 东辛周边2021年产能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 |
| 经度:118.74497 纬度: 37.53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2 |
| 东环审〔2021〕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950 |
| 20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0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N9XLM6T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华创(东****公司 |
| ****0500MA945NPD2F | 竣工时间:2024-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油量5.5×104t,年产液量7.6×104t,年注水量19.3×104m3。 共部署油井19口,注水井9口。 **Φ89×6mm单井集油管线1355m,Φ114×5mm单井集油管线513m,Φ219×6mm单井集油管线3291m。 **Φ76×8mm注水管线10668m,Φ68×9.5mm注水管线2901m | 实际建设情况:产油量:0.75×104t/a,产液量:5.478×104t/a,注水量:8.424×104m3/a。 部署了5口油井、6口注水井。 **了Φ89×6mm单井集油管线2050m。 **了Φ76×8mm注水管线2800m。 |
| 年产油、年产液、年注水量较环评均有所减少;油井数量减少14口、注水井数量减少3口,配套设备、管线同步减少。 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及实际生产需求,减少了钻井总井数。产油量、产液量减少。项目合理布局,尽可能地采用丛式井场,减少道路和管线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注水、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注水、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伴生气均不含硫化氢,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废水: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一起被收集泥浆循环罐中,由第三方直接拉走处置;施工作业废****处理站处理;管道试压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进入集输流程,进入附近联合站,经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旱厕,清掏用作农肥。 噪声: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置。运营期落地油、含油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手套、废含油棉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生态: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在取得基本农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施工过程中采取了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及《****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油井采出液采用了密闭管道输送方式,井口已加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废水:1)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交由天正****公司、**市****公司进行了处理,天正****公司压滤出的液相(钻井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处理;**市****公司压滤出的液相(钻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2)施工作业废水通过罐车就近拉运至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已回注地层;3)试压废水依托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4)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5)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运至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6)采出水就近进入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噪声:1)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了减振机座;2)井队设有机械钻机机房设备运转和保养记录本,记录设备状况、运转时间、异常情况、交接记录以及检查保养记录等,适时润滑机械设备;3)采用了低噪声抽油机,加强了设备维护。 固废:1)钻井固废已由天正****公司、**市****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用于山****公司、**惠泰****公司用于盐碱地改良、基础建设等;2)施工废料已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清罐底泥,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将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5)运营期修井作业采用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6)验收调查期间,废手套、废棉布产生量少,且不具备分类收集条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有关要求,全部环节予以豁免,不按危废管理,已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生态:1)本项目依托8座老井场,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域;2)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地上植被正在逐步恢复;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 实际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交由天正****公司、**市****公司压滤,天正****公司压滤出的液相(钻井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处理、**市****公司压滤出的液相(钻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施工作业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至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经站内采出水处理系****油田注水开发;落地油、清罐底泥委托****进行处置;废手套、废棉布产生量少,且不具备分类收集条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有关要求,全部环节予以豁免,不按危废管理,已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原因:根据具体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调整了钻井废水处置地点;****具有危废处置资质且签订的处置合同;废手套、废棉布产生量少,且不具备分类收集条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有关要求,全部环节予以豁免,不按危废管理,已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油厂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本项目暂不涉及闭井期;****油厂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配有应****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能够满足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环保需求;****油厂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系统,****油厂及其上级部门每年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油厂严格遵守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了污染防治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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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70 | 0 | 0 | 0 | 0 | 41570 | 0 | / |
| 0.6165 | 0 | 0 | 0 | 0 | 0.617 | 0 | / |
| 26.6035 | 0 | 0 | 0 | 0 | 26.604 | 0 | / |
| 0.8142 | 0 | 0 | 0 | 0 | 0.814 | 0 | / |
| 182.871 | 0.021 | 0 | 0 | 0 | 182.892 | 0.021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安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采油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01~1.66)mg/m3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 采油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3dB(A)~57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2dB(A)~48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置。运营期落地油、含油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手套、废含油棉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1)钻井固废已由天正****公司、**市****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用于山****公司、**惠泰****公司用于盐碱地改良、基础建设等;2)施工废料已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已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清罐底泥,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将由****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5)运营期修井作业采用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6)验收调查期间,废手套、废棉布产生量少,且不具备分类收集条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有关要求,全部环节予以豁免,不按危废管理,已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
| 1 |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在取得基本农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 1)本项目依托8座老井场,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域;2)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地上植被正在逐步恢复;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 1)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事故,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事故; 2****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已完成备案; 3)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了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了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 4)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中安全距离的要求,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米,本项目满足安全距离。 |
|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一起被收集泥浆循环罐中,由第三方直接拉走处置;施工作业废****处理站处理;管道试压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进入集输流程,进入附近联合站,经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交由天正****公司、**市****公司进行了处理,天正****公司压滤出的液相(钻井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行处理;**市****公司压滤出的液相(钻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进入永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2)施工作业废水通过罐车就近拉运至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已回注地层;3)试压废水依托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4)井下作业废水由罐车就近拉运至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5)采出水就近进入永921联合站、永一联合站、广利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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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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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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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在取得基本农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前不得施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依托8座老井场,不新增永久占地面积,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域;2)施工完毕后,清理井场,临时占地已恢复原地貌,地上植被正在逐步恢复;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存在施工现场堆放现象,且施工场地得到了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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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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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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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