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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3-27
| 项目名称 | 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光荣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区中兴路街道东滨路东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林 |
| 联系人 | 李雅皎 | 联系电话 | 131****89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对公园内道路、水域、原有用房、围墙、长城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新增环公园健康步道、环湖步道、栏杆、精致小景、夜景亮化等配套设施;2.将公园内部分裸露空地**塑胶跑道、篮球场等休闲健身区域及儿童活动区,其余部分进行绿化补植;3.**林下休息平台、****停车场。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施工单位可通过篷布遮盖、加强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并应持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3、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机械尾气排放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送往项目区域内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点。2、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弃土和废弃沥青统一拉运至克****建设局指定的弃土场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敏感点,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2、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降低噪声污染;3、施工场界设置噪声防护围栏,降低施工噪声;4、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高噪声源(如打桩机等)设备禁止在夜间施工使用;5、严格遵守施工时间,晚12时至早8时禁止施工,夜间运输车辆进场禁止鸣笛。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结束后做好其它临时占用土地的回填、平整工作,尽可能以原有弃除的表层回填、平整,施工完成后进行播撒草籽﹐恢复压损区域的植被。 | ||
| 承诺:**** 赵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