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7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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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3、预算金额: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4、采购需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一项 5、服务期:具体开展时间以采购人确定时间为准 |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投标人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
| 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 (3)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①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②线上购买: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汇款单、《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163.com)(报名咨询电话:谢小姐0755-****2588) 《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鹏达招标网”下载。 (4)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采购文件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 账 号:442********60000059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 下午14:00至14: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 下午14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立行楼B601会议室。标书代写 |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采购公告查询: |
http://www.****.com/(鹏达招标网)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坪****社区夹圳岭南路与汤坑二路交汇处西北侧 联系方式:李老师,0755-****958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联社区昌业路9号新宙邦科技大厦8楼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0755-****6633 公司网址:http://www.****.com/ 邮政编码:5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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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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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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