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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7MB****1675 | 建设单位法人:李永波 |
| 李永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自治区)**市**县(区)龙庆街道(原张龙乡)、马上乡、宋村乡、田氏镇、石盘屯乡、豆公镇、亳城镇、高堤乡、梁庄镇、中召乡、后河镇、井店镇、二安镇、六村乡 |
| ******县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N772-环境治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自治区)**市**县(区)龙庆街道(原张龙乡)、马上乡、宋村乡、田氏镇、石盘屯乡、豆公镇、亳城镇、高堤乡、梁庄镇、中召乡、后河镇、井店镇、二安镇、六村乡 |
| 经度:114.86932 纬度: 35.9161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0 |
| 内环建表【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7MB193****5001Y |
| 2024-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07.28 |
| 352 | 运营单位名称:城发城市服务****公司 |
| ****0527MA9G3TXQ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7MB****167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CN64EN0F | 竣工时间:2024-12-13 |
| 2024-12-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8 |
| 2025-02-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225fhWwa |
| ** | 实际建设情况:**,减少将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后及运输至垃圾中转站环节 |
| 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属于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减少了将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后及运输至垃圾中转站环节,项目总投资金额降低为6207.28万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转运规模:张龙乡垃圾中转站50t/d、马上乡垃圾中转站50t/d、宋村乡垃圾中转站40t/d、田氏镇垃圾中转站50t/d、石盘屯乡垃圾中转站40t/d、豆公镇垃圾中转站40t/d、亳城镇垃圾中转站50t/d、高堤乡垃圾中转站50t/d、梁庄镇垃圾中转站40t/d、中召乡垃圾中转站40t/d、后河镇垃圾中转站50t/d、井店镇垃圾中转站50t/d、二安镇垃圾中转站50t/d、六村乡垃圾中转站40t/d | 实际建设情况:转运规模:龙庆街道(原张龙乡)垃圾中转站50t/d、马上乡垃圾中转站50t/d、宋村乡垃圾中转站40t/d、田氏镇垃圾中转站50t/d、石盘屯乡垃圾中转站40t/d、豆公镇垃圾中转站40t/d、亳城镇垃圾中转站50t/d、高堤乡垃圾中转站50t/d、梁庄镇垃圾中转站40t/d、中召乡垃圾中转站40t/d、后河镇垃圾中转站50t/d、井店镇垃圾中转站50t/d、二安镇垃圾中转站50t/d、六村乡垃圾中转站40t/d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垃圾收集、压缩 (1)各垃圾中转站服务片区内的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垃圾清运车运至垃 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进入卸料区,停靠至指定的卸车位。 (2)位于卸料区的除尘除臭系统启动,除臭剂经雾化喷头喷出,从源头上 抑制卸料扬尘和臭气上扬。 (3)启动压缩机,打开料斗,随后将垃圾倾倒入压缩机的料斗内。 (4)关闭料斗,垃圾自然倒入垃圾压缩机的压缩仓内,对倒入压缩仓内的 垃圾进行压缩,压缩过程为全封闭。 松散垃圾倒满垃圾箱后,按下"循环压缩"按钮,操纵垂直压缩机进行压 实,压头向下压缩垃圾后自动上升至压缩仓进料口,作密封盖密封,防止尘土 和臭气外泄。再次向垃圾箱内倾倒垃圾时,将压头旋钮旋向“升”位置提升压 头,压头上升到最大高度,继续倾倒、压缩垃圾,重复上述操作。当一块垃圾 压好后,操纵控制系统,先提升垃圾箱总成的中门,再由垃圾箱总成中的推铲 将垃圾推入垃圾箱的贮存仓,然后将中门和推铲复位。重复垃圾倾倒、压缩循 环,压好第二块垃圾。 2、垃圾转运 将垃圾箱提升到与垃圾运输车相对应的高度,将转运车倒车进入站内,使车厢与垃圾箱对接后,通过推铲机构把垃圾箱的两块垃圾推入空车厢。垃圾运 输车向前行驶,与垃圾箱脱开。垃圾箱总成重新放回地坑内进行下一次作业。 操纵车厢后门关闭机构,将垃圾运输车的密封后门关好,转运开出垃圾站,送 ****填埋场。 垃圾转运时须按照既定路线行驶(沿宽敞道路行驶,尽量减少在路况不良 道路上行驶距离,避免车辆因路况不良出现故障;****学校、医院 等敏感点),驾驶员不得随意改变垃圾运输路线。 | 实际建设情况:1、垃圾压缩 (1)位于卸料区的除尘除臭系统启动,除臭剂经雾化喷头喷出,从源头上抑制卸料扬尘和臭气上扬。 (2)启动压缩机,打开料斗,随后将垃圾倾倒入压缩机的料斗内。 (3)关闭料斗,垃圾自然倒入垃圾压缩机的压缩仓内,对倒入压缩仓内的垃圾进行压缩,压缩过程为全封闭。 松散垃圾倒满垃圾箱后,按下“循环压缩”按钮,操纵垂直压缩机进行压实,压头向下压缩垃圾后自动上升至压缩仓进料口,作密封盖密封,防止尘土和臭气外泄。再次向垃圾箱内倾倒垃圾时,将压头旋钮旋向“升”位置提升压头,压头上升到最大高度,继续倾倒、压缩垃圾,重复上述操作。当一块垃圾压好后,操纵控制系统,先提升垃圾箱总成的中门,再由垃圾箱总成中的推铲将垃圾推入垃圾箱的贮存仓,然后将中门和推铲复位。重复垃圾倾倒、压缩循环,压好第二块垃圾。 2、垃圾转运 将垃圾箱提升到与垃圾运输车相对应的高度,将转运车倒车进入站内,使车厢与垃圾箱对接后,通过推铲机构把垃圾箱的两块垃圾推入空车厢。垃圾运输车向前行驶,与垃圾箱脱开。垃圾箱总成重新放回地坑内进行下一次作业。操纵车厢后门关闭机构,将垃圾运输车的密封后门关好,转运开出垃圾站,****填埋场。 垃圾转运时须按照既定路线行驶(沿宽敞道路行驶,尽量减少在路况不良道路上行驶距离,避免车辆因路况不良出现故障;****学校、医院等敏感点),驾驶员不得随意改变垃圾运输路线。 |
| 项目不属于生产类,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主要设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原辅材料的使用。生产工艺减少了将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输至垃圾中转站环节。本项目生产工艺仅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压缩-****填埋场,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每个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1个渗滤液池(30m3)和1个化粪池(5m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渗滤液池内,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由吸污车定期抽吸****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外排。 废气:项目在每个垃圾中转站设置除臭液喷雾除尘除臭系统1套。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压缩设备、抽风除尘除臭系统中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5~85dB(A),经选用基础减振、隔声、控制车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每日连同外来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压缩处理后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每个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1个渗滤液池(30m3)和1个化粪池(5m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渗滤液池内,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由吸污车定期抽吸****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外排。 废气:项目在每个垃圾中转站设置除臭液喷雾除尘除臭系统1套。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压缩设备、抽风除尘除臭系统中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5~85dB(A),经选用基础减振、隔声、控制车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每日连同外来的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压缩处理后外运。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省(自治区)**市**县(区)张龙乡、马上乡、楚旺镇、宋村乡、田氏镇、石盘屯乡、豆公镇、东庄镇、亳城镇、高堤乡、梁庄镇、中召乡、后河镇、井店镇、二安镇、六村乡,共计16个乡镇 | 实际建设情况:**省(自治区)**市**县(区)龙庆街道(原张龙乡)、马上乡、宋村乡、田氏镇、石盘屯乡、豆公镇、亳城镇、高堤乡、梁庄镇、中召乡、后河镇、井店镇、二安镇、六村乡 |
| ①项目共建设16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其中楚旺镇、东庄镇选址发生变动,与环评设计位置不一致,但中转能力未发生变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修改单,垃圾中转站项目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属于“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105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根据该名录的要求,“日转运能力150吨及以上的”应编制报告表。楚旺镇垃圾中转站中转能力为40t/d、东庄镇垃圾中转站中转能力为60t/d,因此不在需要编制报告表的范围内。同时,楚旺镇、东庄镇垃圾中转站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②亳城镇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稍有所增加,但垃圾中转站未增加,转运能力未改变,即产污环节未变动,仅厂区面积稍有增加,也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 ③龙庆街道(原张龙乡)占地面积稍有所增加,新增一座仓库用于储存中转站日常杂物,但垃圾中转站面积未增加,转运能力未改变,产污环节未变动,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 ④龙庆街道、宋村乡、石盘屯乡、亳城镇、中召乡、井店镇、二安镇垃圾中转站厂内布局较环评有所调整,但周围环境均没有变化,均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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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除臭液喷雾除尘除臭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0mg/m3)及《**市环****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要求:“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的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下风向浓度测点最大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厂界二级标准值 | 除臭液喷雾除尘除臭系统 | **县各乡镇垃圾中转站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下风向浓度测点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0mg/m3)及《**市环****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要求:“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的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下风向浓度测点最大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组织厂界二级标准值 |
| 1 | 基础减振、隔声、控制车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振、隔声、控制车速 | **县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1)垃圾压缩车间和污水收集池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的有关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保证生产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和冲洗废水得到妥善的贮存和处理; (2)对厂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 (1)垃圾压缩车间和污水收集池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的有关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保证生产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和冲洗废水得到妥善的贮存和处理; (2)对厂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
| 1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渗滤液池内,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由吸污车定期抽吸****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外排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渗滤液池内,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由吸污车定期抽吸****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外排 |
| 1 | 日产日清,保持垃圾中转站清洁、整洁有序 | 日产日清,保持垃圾中转站清洁、整洁有序 |
| 1 | 严格落实环评所提出工艺技术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来进行设计和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严格相关环境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和完善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严格落实环评所提出工艺技术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来进行设计和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严格相关环境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和完善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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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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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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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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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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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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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