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邯郸冀南新区林业水利局邯郸市澄槽沟防汛行洪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文件公示

审批
河北-邯郸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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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市澄槽沟防汛行洪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

电 话:0310-****215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交通股窗口

邮 编:05604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市澄槽沟防汛行洪综合治理工程

****

中璐佳泓(北****公司

******局光禄分局至滏阳大道,中华南大街至滏阳河澄槽沟入滏阳**处;

该项目总用地322.51亩,其中农用地298.72亩,

建设用地8.46亩,未利用地15.33 亩。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5.24km,其中上游段长3735.85m,下游段长1504.90m;包括河道疏浚拓宽22.5万m2,**堤防工程10480.5m,**穿堤砼涵管4处,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绿化、灯);澄槽沟河段分上游段、职教城段、下游段,其中职教城段已建成(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本次内容主要为上游段和下游段内容,上游******局光禄分局至滏阳大道,全长3735.85m,部分河段涉及河道改道(A0+000至A1+446.64为原河道,A1+446.64至A3+543.52为改道段),设计防洪标准20 年一遇,设计流量为148m3/s;下游段为中华南大街至滏阳河澄槽沟入滏阳**处,全长1504.90m,部分河段涉及河道改道(B0+000至B0+917.80为改道段,B0+917.80至B1+504.90)为原河道),原河道段主要为清淤疏浚,改道段主要为河道开挖;设计防洪标准参照职教城段防洪标准50 年一遇,设计流量为206m3/s;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建筑物级别为3/4级;

项目总投资280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占总投资1.14%。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环保投资65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道路扬尘、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沥青烟气、清淤恶臭、焊接废气和食堂废气等。通过对易产生扬尘路段表面洒水,降低运输扬尘产生量,材料运输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减少扬尘,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堆场遮盖苫布、增加作业场洒水频次来减少扬尘污染;通过选用低污染排放的机械、选用高质量低污染的燃料和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以保证机械和车辆等正常运行,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河道清淤过程中、清淤底泥沥水过程中,对晾晒区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管理减少人为扰动等措施减轻恶臭的影响;项目施工场地较空旷,空气流通较好,沥青烟气、焊接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要认真执行“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苫盖100%、出入车辆冲洗100%、施工地面硬化100%、拆迁湿法作业100%、渣土密闭运输100% ),实现“两个全覆盖”(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依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关于印发的通知》(冀**[2017]9号)中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会对沿线空气质量产生短期、轻微的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随之消失。

2.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场地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的循环使用,不能回用的用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基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清淤沥水由导流槽进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返回河道。本工程施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工厂界噪声可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①余土(工程弃土、清淤弃土)。本工程产生的余土主要来自于开挖余土和主槽清淤疏浚产生的清淤弃土,根据土方平衡分析,项目清淤淤泥9.02万m3、工程余土量18.58万m3;余方28.64万m3中的7.86万m3外借于“南水北调中线东**沟、**西沟、牤牛**支、西郝村沟、种畜场沟、**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用于回填利用;19.74万m3将由****公司运至**冀南新区辛庄营乡郭小屯村****农贸市场、停车场及移民安置点综合利用。②建筑垃圾。本工程建筑垃圾均为一般性建筑垃圾,对于质量符合要求的回收利用,剩余建筑垃圾由****公司运至新区郭小屯建筑消纳场消纳,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要及时清运,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区建筑垃圾的收集及转运工作,不得随意丢弃。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厨余垃圾交相关部门进行厨余垃圾**化、无害化处理。④废焊料收集后外售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在施工期结束后,随着土地平整、生态恢复等措施,影响也随之结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项目工程运营期为非污染类工程,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

2.生态环境。

建设完成后通过生态护坡工程可完善堤防两侧、主槽边坡绿化效果,运行期对河道两侧及永久占地周围种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搞好树种配置,提高植被系统自身调节的能力和抵御污染的能力,绿化带具有吸尘滞土、隔音降噪的作用,改善河道周边景观,减缓水土流失程度,能够减轻因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工程的实施减少了河段断流时间,有助于水生生物种群的重**立和水生动物的种群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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