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社区****中心项目结算评审(招标编号:****)组织了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已经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结算评审审减(增)率在5%以内、结算评审审减(增)率超过5%的,均依据《****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武新管[2015]128号)文件附件中第7项“结算评审”的收费基准价格的88%计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评审工作完成、结算核对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评审报告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咨询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王继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五环宏达建设****公司
投标报价:结算评审审减(增)率在5%以内、结算评审审减(增)率超过5%的,均依据《****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武新管[2015]128号)文件附件中第7项“结算评审”的收费基准价格的75%计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评审工作完成、结算核对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评审报告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咨询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徐明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地****公司
投标报价:结算评审审减(增)率在5%以内、结算评审审减(增)率超过5%的,均依据《****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武新管[2015]128号)文件附件中第7项“结算评审”的收费基准价格的90%计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评审工作完成、结算核对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评审报告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咨询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王振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公示期:3天
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27-****6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