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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一宗地位置:**市**区黄岗路以东、小清**路以北;
宗地面积:4277平方米;
宗地用途:社会停车场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天。
三、宗地拟出让情况
协议出让意向受让人:****。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对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其他人,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四、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无影**路96****中心
联系人:任伟菡
联系电话:053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