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6E8GBN67 | 建设单位法人:皮思维 |
| 黄在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安洛乡桂花 |
| 金****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金** 安洛乡桂花村 |
| 经度:106.****8551 纬度: 27.****876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8 |
| 毕环复〔2024〕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 |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0523MA6E8GBN6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楚天****公司 |
| 915********416100Y | 验收监测单位:**楚天****公司 |
| 915********416100Y | 竣工时间:2024-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227FsDrq |
| 技改;利用现有工程建设的2台 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空余的焚烧能力,掺烧****处理厂和白酒工业废水处理污泥、餐厨垃圾及其他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可满足使用,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利用现有工程建设的2台 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空余的焚烧能力,掺烧****处理厂和白酒工业废水处理污泥、餐厨垃圾及其他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可满足使用,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现有工程建设的2台 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空余的焚烧能力,掺烧****处理厂和白酒工业废水处理污泥、餐厨垃圾及其他一般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可满足使用,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 | 实际建设情况:****设备处理能力间存在388.11 t/d~439.21 t/d的缺口,掺烧污泥和一般固废,其中****处理厂污泥和白酒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不超过入炉生活垃圾的10%(62t/d),餐厨垃圾处理残渣不超过设计入炉生活垃圾的 0.83%(5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皮革、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纺织品、废木材、酒糟、中药渣、林农废弃物)不超过设计入炉生活垃圾18.23%(113t/d),总掺烧比例不超过30%。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发电厂内,卸入垃圾收集坑,垃圾不进行分选和破碎,由垃圾吊车从垃圾池吊入料斗后进入落料槽,根据燃烧控制的指令,使用液压式给料机按设定的速度将垃圾推入焚烧炉内,垃圾贮坑内的臭气由一次风机抽吸加压后送入空气预热器预热,然后送入焚烧锅炉内作为燃烧空气,臭气经高温燃烧后分解,二次风取自焚烧炉间或锅炉房,经空气预热器预热后喷入炉内,以使空气、烟气搅混,使可燃气体二次燃烧,将烟气中的CO浓度降到最低。焚烧锅炉内燃烧气体,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以充分分解烟气中有机物,然后进入锅炉部分与水热交换产生蒸汽,蒸汽经过过热器,过热蒸汽送入汽轮机膨胀作功,推动汽机转子高速转动,并通过轴连接带动汽轮发电机转子高速转动,从而由机械能转换成电能,大部分上网供电,小部分自用。焚烧锅炉在焚烧炉上部炉膛合适温度区域处喷入氨水溶液,降低氮氧化物浓度;排出的烟气进入旋转喷雾反应塔,与旋转喷雾器雾化的石灰浆浆液进行接触反应,烟气通过蒸发所喷入的减温水,使烟气温度降低到约160℃。降温后的烟气从反应塔侧下方导出,通过烟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往反应塔和布袋除尘器之间的烟**喷入干粉氢氧化钙和活性炭,使烟气中的氯化氢、硫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氢氧化钙反应后被吸收去除,二噁英、呋喃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被活性炭吸附。在布袋除尘器里,未反应完全的氢氧化钙和烟气中的酸性有害气体进一步反应,提高了去除效率,最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粉尘等颗粒物,烟气最终达标排放。炉渣收集到在渣仓内,外运综合利用或填埋;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灰由气力输送进灰库,在厂内对飞灰进****填埋场入场控制标准,再进行填埋处理。为防止反应生产成物吸潮沉积,喷雾反应塔锥体设置电伴热装置,在系统冷态启动及灰斗温度偏低时加热保温。 | 实际建设情况:****发电厂内,卸入垃圾收集坑,垃圾不进行分选和破碎,由垃圾吊车从垃圾池吊入料斗后进入落料槽,根据燃烧控制的指令,使用液压式给料机按设定的速度将垃圾推入焚烧炉内,垃圾贮坑内的臭气由一次风机抽吸加压后送入空气预热器预热,然后送入焚烧锅炉内作为燃烧空气,臭气经高温燃烧后分解,二次风取自焚烧炉间或锅炉房,经空气预热器预热后喷入炉内,以使空气、烟气搅混,使可燃气体二次燃烧,将烟气中的CO浓度降到最低。焚烧锅炉内燃烧气体,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少于2秒,以充分分解烟气中有机物,然后进入锅炉部分与水热交换产生蒸汽,蒸汽经过过热器,过热蒸汽送入汽轮机膨胀作功,推动汽机转子高速转动,并通过轴连接带动汽轮发电机转子高速转动,从而由机械能转换成电能,大部分上网供电,小部分自用。焚烧锅炉在焚烧炉上部炉膛合适温度区域处喷入氨水溶液,降低氮氧化物浓度;排出的烟气进入旋转喷雾反应塔,与旋转喷雾器雾化的石灰浆浆液进行接触反应,烟气通过蒸发所喷入的减温水,使烟气温度降低到约160℃。降温后的烟气从反应塔侧下方导出,通过烟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往反应塔和布袋除尘器之间的烟**喷入干粉氢氧化钙和活性炭,使烟气中的氯化氢、硫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氢氧化钙反应后被吸收去除,二噁英、呋喃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被活性炭吸附。在布袋除尘器里,未反应完全的氢氧化钙和烟气中的酸性有害气体进一步反应,提高了去除效率,最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粉尘等颗粒物,烟气最终达标排放。炉渣收集到在渣仓内,外运综合利用或填埋;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灰由气力输送进灰库,在厂内对飞灰进****填埋场入场控制标准,再进行填埋处理。为防止反应生产成物吸潮沉积,喷雾反应塔锥体设置电伴热装置,在系统冷态启动及灰斗温度偏低时加热保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来自于垃圾贮存坑渗滤液、卸料区冲洗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BOD5、NH3-N、TP重金属等。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能力为250 m3/d。低浓度有机废水包括地磅区域冲洗排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排水、化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低浓度的COD、SS、BOD5、NH3-N、TP、大肠杆菌等。厂区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要求后,排至厂区回用水池回用。厂区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315 m3),后期雨水经管道排入厂外洼地。烟气净化方式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后经一根80m高的集束式烟囱排放(内设2根1.8m烟气排放管道)排放。渗滤****处理站易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渗滤液收集间、****处理站的调节池、中间水池设置机械风机及风管系统,采用除臭风机机械出风排至垃圾贮坑,再由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作为助燃空气燃烧、分解。在停炉时采用喷淋塔吸附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排风机兼作事故排风机。飞灰仓、活性炭仓、石灰仓、水泥仓仓顶均设置通风除尘,除尘器采用布袋除尘器,物料进出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仓顶排放,排放在密闭厂房内,极少部分扩散至外环境。炉渣处理系统采用密闭+湿式出渣,炉渣贮存、装卸外运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扩散至外环境。食堂油烟沿用原有的油烟净化器;渗滤液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经专用输送管道及入炉燃烧系统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检修时通过应急火炬焚烧处理。厂区焚烧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炉渣坑,外售综合利用;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产生的粉尘,均返回储仓作为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生活垃圾也由厂内焚烧处理。飞灰、除臭系统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膜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处置。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来自于垃圾贮存坑渗滤液、卸料区冲洗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BOD5、NH3-N、TP重金属等。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能力为300 m3/d。低浓度有机废水包括地磅区域冲洗排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排水、化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低浓度的COD、SS、BOD5、NH3-N、TP、大肠杆菌等。厂区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要求后,排至厂区回用水池回用。厂区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000 m3),后期雨水经管道排入厂外洼地。烟气净化方式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后经一根80m高的集束式烟囱排放(内设2根1.8m烟气排放管道)排放。渗滤****处理站易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渗滤液收集间、****处理站的调节池、中间水池设置机械风机及风管系统,采用除臭风机机械出风排至垃圾贮坑,再由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作为助燃空气燃烧、分解。在停炉时采用喷淋塔吸附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排风机兼作事故排风机。飞灰仓、活性炭仓、石灰仓、水泥仓仓顶均设置通风除尘,除尘器采用布袋除尘器,物料进出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仓顶排放,排放在密闭厂房内,极少部分扩散至外环境。炉渣处理系统采用密闭+湿式出渣,炉渣贮存、装卸外运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扩散至外环境。食堂油烟沿用原有的油烟净化器;渗滤液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经专用输送管道及入炉燃烧系统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检修时通过应急火炬焚烧处理。厂区焚烧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炉渣坑,外售综合利用;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产生的粉尘,均返回储仓作为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生活垃圾也由厂内焚烧处理。飞灰、除臭系统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膜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处置。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
| 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实际为300 m3/d;初期雨水池实际容积为100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38.13 | 98.32 | 0 | 0 | 38.13 | 38.13 | / |
| 0 | 119.138 | 194.56 | 0 | 0 | 119.138 | 119.138 | / |
| 0 | 1.136 | 23.26 | 0 | 0 | 1.136 | 1.1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渗滤液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 | 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能力为300 m3/d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水各项指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限值 |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 | 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系统”,处理能力为60m3/d |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检测的各项指标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限值 |
| 1 | 烟气净化系统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工艺处理达标,经80m烟囱排放 | 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排放口颗粒物、CO、NOX、SO2、HCl、汞及其化合物、Cd+Tl、Sb+As+Pb+Cr+Co+Cu+Mn+Ni、二噁英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氨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废气为达标排放 | |
| 2 | 飞灰仓、活性炭仓、石灰仓、水泥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 | |
| 3 | 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处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 | 设置机械风机及风管系统,采用除臭风机机械出风排至垃圾贮坑,再由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作为助燃空气燃烧、分解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以及氯化氢监测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监测浓度达到《**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 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对汽轮机、发电机、风机做隔声罩壳,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管**壳阻尼;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主厂房、水泵房等高噪声车间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夜间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
| 1 | 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发电厂地下水各检测点位厂中1#监测井W7中总硬度、厂址下游3#监测井W9中硒、厂址上游2#监测井W8、厂址下游4#监测井W10、地下河出口W12、下游岩溶大泉W13四处监测点中铝的检出值超标,其余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焚烧炉渣外售至**顺恒昌盛****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给其他有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 | 定期交由**顺恒昌盛****公司处置 | |
| 2 | 飞灰仓、石灰仓、水泥仓、活性炭仓产生的粉尘采用储仓顶部袋式除尘器除尘,收尘全部返回各料仓使用 | 均返回储仓作为原料使用 | |
| 3 | 生活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污泥,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 | 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生活垃圾也由厂内焚烧处理 | |
| 4 | 在焚烧炉停炉时启用活性炭除臭吸附处理系统,返回焚烧炉焚烧 | 烟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喷入烟气净化系统反应吸收塔中,经布袋除尘器后,混入飞灰中,属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公司 | |
| 5 | 活性炭仓、石灰仓废布袋、水泥仓除尘器布袋属于一般固废,送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 送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 |
| 6 | 飞灰经螯合稳定化处理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后交由******公司(金****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 根据《****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焚烧飞灰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飞灰经螯合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金****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填埋场库容不足时,建设单位提前委托****收集处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飞灰。 | |
| 7 | 设备检修等会产生废机油及废润滑油(统称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采用密封油桶盛装后暂存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 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 |
| 8 | 烟气净化、飞灰仓废布袋、化验室废液、废过滤膜、废离子树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 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 1 | 调节池容积3500m3,可满足全厂垃圾渗滤液最大产生量情况下13天以上的储存。 | 厂区内设置有一个容积为3500m3的调节池,具有较大的缓冲调节能力 | |
| 2 | 氨水储罐位于烟囱西侧,氨水储罐容积40m3;厂区设油库1座,有地埋式油罐1个,容积30m3,油罐设有挡油堤;盐酸储罐(2.5m3)位于生产区域室内,罐区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并且四周已经修筑可容纳硫酸最大体积的围堰;硫酸储罐(6m3)位于生产区域室内,罐区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并且四周已经修筑可容纳硫酸最大体积的围堰;同时厂区建设有有效容积为1000m3的应急事故池,确保氨水、盐酸、硫酸发生泄漏情况下可以暂时收集到围堰,并泵入应急事故池内。 | 氨水储罐位于烟囱西侧,氨水储罐容积50 m3;氨水罐区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并且四周已经修筑可容纳氨水最大体积的围堰;盐酸储罐(10 m3)和硫酸储罐(10 m3)位于生产区域室内,罐区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防渗防腐措施,并且四周已经修筑可容纳盐酸最大体积的围堰,氨水储罐围堰尺寸为长10.4米,宽9.3米,高1.5米,容积为145.08 m3;盐酸储罐围堰储存为长4.13米,高1米,宽3米,容积为12.39 m3;硫酸储罐围堰尺寸为长5.5米,宽3米,高1米,容积为16.5 m3。同时厂区建设有有效容积为1000m3的应急事故池,并设置切换阀,确保氨水、硫酸和盐酸发生泄漏情况下可以暂时收集到围堰,并泵入应急事故池内。 | |
| 3 | 烟气中含有酸性气体(HCl、HF、SO2、NOx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呋喃等)三大类,属于毒性气体,厂区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后经80米高烟囱排放,已经设置有在线监测系统,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排气筒已安装烟气温度、流量、颗粒物、CO、SO2、NOx、HCl、氨、氟化物自动监控装置,且处于正常监控状态;其次垃圾渗滤液采用机械进排风,排风直接通入垃圾池上部,垃圾渗滤液收集间设有甲烷在线自动检测和报警系统。 | 2条焚烧线已各配备有一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烟气监测内容包括:烟气流量、温度、氧含量、烟尘含量、CO、HCl、SO2、NOx、氨、氟化物等。在线监测设施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已正常投入使用。 |
| 1.废气 (1)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现有工程设置了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SNCR脱硝(氨水)+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焚烧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双管集束式烟囱达标排放,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正常。技改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新的污染物类别,烟气污染物仍然是酸性气体、烟尘、重金属及二噁英等。现有工程采取了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去除氮氧化物,采取了半干法+干法去除酸性气体,采取了布袋除尘器去除烟尘,采取了过程控制+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去除重金属及二噁英类污染物,所采取的去除措施均属于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中“附录A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稳定排放。因此技改项目实施后的焚烧烟气可依托现有工程的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处置。 (2)恶臭防治 现有工程垃圾卸料大厅、****处理站采取了密闭微负压措施,垃圾卸料大厅及垃圾储坑、****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引入焚烧炉进行处置; 停炉期间,垃圾存储间无法维持负压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并喷洒植物液剂,确保恶臭达标外排。活性炭除臭吸附处理系统由风机、活性炭吸附塔、手动阀门、管道、控制系统等组成,吸附后的气体经排风风机通过屋顶应急排气筒排放(约40m)。在停炉时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吸附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 现有工程采取的恶臭污染防治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密闭+冲洗/药剂除臭、冲洗、冲洗+药剂除臭)。 技改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臭气产生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进厂后直接运至垃圾储坑暂存,现有恶臭防治措施可满足技改项目需求。 (3)颗粒物 ①料仓颗粒物 本项目飞灰仓、活性炭仓、石灰仓、水泥仓仓顶均设置通风除尘,除尘器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物料进出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仓顶排放,排放在密闭厂房内,极少部分扩散至外环境。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密闭+袋式除尘器)。 ②炉渣装卸扬尘 炉渣处理系统采用密闭+湿式出渣,炉渣贮存、装卸外运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扩散至外环境。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密闭+湿除渣)。 技改项目实施后,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可依托现有。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构建筑物,仅调整固体废物的焚烧比例,未突破设计处理规模,项目改建后涉及的废水种类与现有项目一致,主要为化验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化水车间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卸料大厅清洗废水、生活垃圾发酵渗滤液、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均利用现有,厂内职工数量也不变,因此本次技改前后装卸平台等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锅炉定期排水、化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产生量均不变。 项目改建取消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的直接排放口,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石灰制浆、飞灰固化等工序,无废水外排。 因此,技改项目实施后仍可依托现有工程的废水处理设施。 3.噪声 现有工程已采取了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设施,因此不会增加新的噪声产生源,现有的噪声防治措施可满足技改项目需求。 4.固废 (1)炉渣 现有工程已建设有出渣系统和渣坑,可储存约3~5天的炉渣量,技改项目实施后炉渣产生量未超过原环评估算的最大量,现有出渣系统和渣坑可满足技改项目实施后炉渣处理的需求,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炉渣不在厂内贮存,**单位将每日产生的炉渣运走。 (2)飞灰 现有工程已建设有飞灰库(230m3)和飞灰稳定化系统(10t/h),可满足改建后约5天的飞灰储存需求,现有的飞灰暂存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技改现有的飞灰及飞灰稳定化系统可满足技改项目实施后飞灰处理的需求。 (3)危废间 现有工程已建设有危废暂存间,占地20m2,技改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产生量变化不大,现有的危废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可满足技改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处理的需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气:垃圾经焚烧处理后烟气中的污染物可分为颗粒物(粉尘)、酸性气体(HCl、HF、SO2、NOx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四大类。本工程烟气净化方式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后经一根80m高的集束式烟囱排放(内设2根1.8m烟气排放管道)排放。恶臭气体: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贮坑密封,维持垃圾贮坑负压;焚烧炉的一次风机从设置在垃圾储存间顶部的一次风抽气口抽风将垃圾储坑内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送入焚烧炉内燃烧,同时使垃圾储存间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垃圾卸料大厅保持微负压环境,定期喷洒除臭剂,垃圾运送栈桥与大厅连接段采取封闭式进口,并在门口安装风幕机和雷达自动感应快速开关门。渗滤****处理站易产生臭气区域设置臭气密闭收集系统,渗滤液收集间、****处理站的调节池、中间水池设置机械风机及风管系统,采用除臭风机机械出风排至垃圾贮坑,再由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作为助燃空气燃烧、分解。在停炉时采用喷淋塔吸附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排风机兼作事故排风机。飞灰仓、活性炭仓、石灰仓、水泥仓仓顶均设置通风除尘,除尘器采用布袋除尘器,物料进出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仓顶排放,排放在密闭厂房内,极少部分扩散至外环境。炉渣处理系统采用密闭+湿式出渣,炉渣贮存、装卸外运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扩散至外环境。食堂油烟沿用原有的油烟净化器;渗滤液厌氧反应产生的沼气经专用输送管道及入炉燃烧系统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检修时通过应急火炬焚烧处理。 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来自于垃圾贮存坑渗滤液、卸料区冲洗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BOD5、NH3-N、TP重金属等。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能力为300 m3/d。垃圾渗滤液由垃圾贮存坑积液沟收集进入渗滤液收集贮存池,再由渗滤液输送泵****处理站调节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后,回用作循环冷却补充水。渗滤液处理产生的少量渗滤液浓液回喷至炉膛。低浓度有机废水包括地磅区域冲洗排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排水、化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低浓度的COD、SS、BOD5、NH3-N、TP、大肠杆菌等。厂区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60m3/d,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 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要求后,排至厂区回用水池回用。 噪声: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对汽轮机、发电机、风机做隔声罩壳,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管**壳阻尼。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主厂房、水泵房等高噪声车间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避免异常响声。 固废:厂区焚烧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炉渣坑,外售综合利用;消石灰仓和活性炭仓产生的粉尘,均返回储仓作为原料使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生活垃圾也由厂内焚烧处理。飞灰、除臭系统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膜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厂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根据《****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焚烧飞灰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飞灰经螯合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金****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填埋场库容不足时,建设单位提前委托****收集处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烟气净化系统活性炭喷入烟气净化系统反应吸收塔中,经布袋除尘器后,混入飞灰中,属危险废物,与飞灰一同处置。设备检修等产生废机油、烟气净化、飞灰仓废布袋、废过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化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