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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3月25日,****组织召开了******220****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220****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通过电话、****公司反映意见,****公司将逐一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4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 系 人:叶工
联系电话:0731-****7714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