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向********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州水务局于2025年3月5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州水务局决****水库工程的取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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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机关地址:**省**州**市**街道瑞禾路118号
邮政编码:663000
联系人:余**
联系电话:0876—****879
****关****水库
****公司****水库工程
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水库****公司报送的《****水库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经研究,****水库****公司****水库工程取水申请。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水库位于**市境内西北部******社区暮底河中寨的顺甸河下游(暮底河)河段上。水库属已建工程,是一座以城市供水和城市防洪为主,兼****电站发电,改善生态环境等综****水库。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溢洪道、导流放空隧洞、输水隧洞等组成。水库死库容1105.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572.14万立方米,总库容5784.9万立方米。
二、同意本工程从顺甸河下游(暮底河)河段上取水,年取水量为17140.6万立方米,其中:河道内取水量(发电用水)10982.3万立方米;河**取水量6158.3万立方米(生活用水量4540.1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497.2万立方米、生态景观用水量121万立方米),其中:******公司供水4043.6万立方米,****水厂供水496.5万立方米,**铝业等工业供水1497.2万立方米,生态景观供水121万立方米。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采用移值法和等值线****水库年径流推求,并最终以移值法计算成果2.29亿立方米作为项目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水**质量评价结果。根据《****生态环境厅****监测站检测报告》****水库取水口2023年),水质类别为Ⅰ类、Ⅱ类,****水库原水水质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五、****水库坝址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按多年平均天然径流的10%下泄,水库坝址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726立方米每秒。
六、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节水评价要求,用水总量满足**市水**刚性约束要求。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运行期生产生活退水处理方案。****水库退水总量13949.5万立方米,其中生活退水2857.2万立方米、工业退水0万立方米、发电退水10982.3万立方米、生态景观退水110万立方米。基本同意《报告书》做出的退水对周边环境及河道水域影响不大的结论。
八、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计量监测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计量信息等接入**省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
九、本项目为已建工程,属重新申报取水许可项目,****水务局报送取水现场核验,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经现场核验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水库应优先保障城镇生活用水需求,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十一、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