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市坎门中学迁建工程(二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台州-玉环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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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3-28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迁建工程(二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3-28 11:56

发布时间:2025-03-28 11:56

关于拟对****迁建工程(二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5]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迁建工程(二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迁建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李良飞

环评机构

******公司

详细地址

**省**市坎门街道西**,中心渔港区块 NKM041-0101-04 地块

建设性质



投 资

43000万元

建设地点

**省**市坎门街道西**,中心渔港区块 NKM041-0101-04 地块

用 地

用地面积63611m2

项目概况

********学校,规划建设36班,学生约有1800人,教职工约200人,年上课时间200天,校内设食堂和宿舍。建设用地面63611m2,绿地率31.74%。总建筑面积5867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470m2,地下建筑面积7200m2。建有艺术楼、教学楼、行政综合楼、实验楼、食堂、宿舍和室外运动场等。实验楼设有化学、生物实验室。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厂界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外东侧81m处的花岩礁村居民点,东侧382m处的渝汇蓝湾国际居民点。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扬尘。

(2)废水: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生活污水。

(3)固废: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生活垃圾。

(4)噪声:施工噪声。

营运期:

(1)废气:实验室废气、地下及地面停车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

(2)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

(3)固废:实验室废物、废弃容器、实验室废水处理污泥、餐厨垃圾、废油脂和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化学、生物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总风量为2000m3/h)收集后经专用的排风井至楼顶排放(排风井高度25m);地下车库尾气通过排风机收集(最大风量为100000m3/h)后至尾气井排放(尾气井高度15m);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风机(风量为24000m3/h)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2、实验室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玉****公司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3、建筑隔声、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

4、餐厨垃圾、废油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实验室废物、废弃容器、实验室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一、公告时间:( 2025年3月28日 ~ 2025年4月7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5年3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