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及合同编号:LHXN2025GFGL-FW038 1.招标条件 ****光伏电站保险项目,招标人为****,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电站(80MWp)位于****市**县马坪****水库上,装机容量为80MW,项目业主为******公司。 2.1.2****电站位于****市**区,装机容量为10MW,业主为**西江环境****公司。 2.1.3****电站位于****市**县,装机容量为33MW,业主为******公司。 2.1.4****电站位于****市**县,装机容量为24MW,业主为********公司。 2.1.5****电站位于****市,装机容量为80MW,业主为**防****公司。 2.1.6****电站位于**市**县,装机容量为19MW,业主为******公司 2.1.7****电站位于****市**县,装机容量为19MW,业主为**** 2.1.8****电站位于**市,装机容量为5.1MW,业主为**西江环境****公司。 2.1.9柳东****电站位于**市,装机容量为5.4MW,业主为****。 2.1.10****电站位于**市**区,装机容量为1.99MW,业主为**西江环境****公司。 2.1.11******电站位于**市,装机容量为5MW,业主为******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电站保险(包含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承****电站业主签订合同,具体保险内容详见投标报价表。 2.3项目地点: ****市**县、**市**区、**市**县、**市**县、**市、**市**县、**市、**市、**市**区。 2.4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2年,2025年 月 日0时至 年 月 日24时止,保险日期经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保****公司或总公司。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保过2项国有企业财险项目,且单个合同保险金额1亿元以上的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财务能力: 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服务行业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报价人未被列入广****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月28日至 2025年4月3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时间,下同)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身份证扫描件、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63.com,代理机构将在2日内核实后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至在投标人邮箱。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电话报名的,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报****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 开户名:****; 开户银行:****营业部; 账 号:450********050705695。 4.4文件领取: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回执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收件地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把投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09 时 00 分,地点在****市**区金浦路20****中心13楼1312室。标书代写 5. 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也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com/)及****采购信息网(https://lhxn.****.com/)上发布。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以受理。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1-****505 地 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21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禤工 电 话:0771-****400 地 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13楼1306室 邮 箱:****@163.com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法务部/审计部 电 话:0771-****19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