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尔特乡阿舍勒村智能温室大棚项目对外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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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区**县阿舍勒村智能温室大棚项目对外招租的公告

**地区**县阿舍勒村智能温室大棚项目需对外公开出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地区**县阿舍勒村智能温室大棚项目

二、交易出租方: 库****委员会

三、出租标基本情况:

3.1大棚权属情况:地块基本情况:该地块2020年种植经济作物为 有机蔬菜(菜苗、花苗), 2021年度种植经济作物为 有机蔬菜(菜苗、花苗) ,2022年度种植经济作物为 有机蔬菜(菜苗、花苗),2023年度改造为****基地 ,2024年度 ****基地,今年种植农作物限制为种养植,(种植是水培蔬菜和土培蔬菜,养殖是水产(虾)育苗)无产权证、无土地证,租赁大棚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大棚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县库尔特乡阿舍勒村智能温室大棚(以下简称租赁物****委员会阵地,建筑面积约1700㎡,层数1层,结构 钢结构 ,该项目建设资金为 800余万元 ,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如第一年3万元(大写:叁万)、第二年4万元(大写:肆万)、第三年5万(大写:伍万);逐年递增一万元 。先支付后使用。

3.2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大棚进行维修、维修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维修不得改动或破坏大棚钢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大棚钢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大棚租期内大棚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3其他事项: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大棚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种养殖无关行业,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大棚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流入方人如有违约行为时(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未按时签订合同等),流出方有权取消流入方的成交资格,流入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项目重新发包。位置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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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4.1租赁大棚的租赁用途为 种养殖 。

4.2承租人使用上述大棚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大棚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5.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六、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6.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大棚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2本次大棚出租列示的标的面积仅做参考,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大棚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3租赁期内,出租大棚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大棚;

6.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大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大棚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6.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大棚进行维修、维修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维修不得改动或破坏大棚钢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大棚钢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大棚租期内大棚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地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大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7《大棚租赁合同》期满或终结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维修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大棚在合同终结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8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大棚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管理部门处理。

6.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大棚租赁合同》。

七、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网址:https://www.****.cn)或使用微信小程序(雪都泰慧农)

八、承包期限:2025 年4月1日至 2028 年4月1日

九、竞价方式:起拍价为30000元/年,采取线上阶梯竞价增价,以最低10元/年递增。

十、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十一、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账号:301********007********00003

银行行号:103****15081

成交后,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面向对象:面向全社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良好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已被国家列为失信人员或者失信企业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存在拖欠流出方集体土地承包费及其他费用,需补交相关费用后参与竞价活动)。

十三、报名竞价咨询:

交易流出方联系人:哈格依达提 151****1656

交易中心联系人: 李 斌: 177****007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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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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