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喷漆喷铝烘干线、机器人喷铝喷涂系统、输送设备及一台抛丸清理设备、两台星塔电弧喷涂机处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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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漆喷铝烘干线、机器人喷铝喷涂系统、输送设备及一台抛丸清理设备、两台星塔电弧喷涂机处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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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名称 | 喷漆喷铝烘干线、机器人喷铝喷涂系统、输送设备及一台抛丸清理设备、两台星塔电弧喷涂机处置项目 |
| 转让底价(万元) | 96.490000 |
| 挂牌日期 | 2025-03-28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11 |
| 资产概述 | 喷漆喷铝烘干线、机器人喷铝喷涂系统、输送设备及一台抛丸清理设备、两台星塔电弧喷涂机处置项目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3-28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48,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存放在**恒天****公司车间已出租场地,处于期后已拆除状态。除此之外,报废资产的切割、搬卸、运输、场地清理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转让标的状况以现场移交时的状况为准。 2.转让标的再生利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如发生相关问题,所有责任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查封等事项。 4.本次转让标的底价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如被检查、被扣押或不被允许搬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转让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负责组织。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踏勘申请(含相关材料),经转让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6423。现场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现场签署一式3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交易中心。 7.转让方企业名称已由****公司变更为郑纺机****公司。 8.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中天华****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692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691号),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相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76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郑纺机****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开发区银屏路16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吕宏斌 | 注册资本(万元) | 95565.604700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0807824 | 经营规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监管机构属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批准日期 | 2024-04-1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恒天重工处置部分设备的批复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87****2872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
| 交易机构网址 | www.****.com |
| 补充披露信息 |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