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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建设工程直发包备案办理效率,减轻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负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设局决定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直发包备案程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申请建设工程直发包备案所需提供的20项64件材料不再提供,只需提供以下5项8件材料:
1.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书;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任职承诺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三个项目任职承诺书;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二、原填报的《建设项目委托施工直接发包备案表》《建设项目委托监理直接发包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单位确认书》《监理单位确认书》替代。
三、能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共享获取或部门间可相互核查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另有部分要件改为企业承诺制,如:相关企业需提供的人员资质证书、社保、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等资料,改为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相关承诺书。
四、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中心服务窗口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需落实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由住建局监管机构对发包程序、备案信息真实性及承诺履行情况重点核查,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
五、本公告适用于本辖区内经依法批准可以直接发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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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