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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心2025-2026年零星工程设计服务(第1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2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2025-2026年零星工程设计服务(第1次)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中心2025-2026年零星工程设计服务(第1次)补疑如下:
疑问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项业绩要求“1.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标书代写
问:图审合格证是否可以作为已完成证明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
地址:**市大别山路399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付工
电话:0551-****33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51-****5033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