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公司18%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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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18%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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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市****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街园圃路50号 | 所在地区 | **省 **市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卫超 | 成立时间 | 1982-02-02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3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321797L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经营范围 | 汽车租赁;广告业;公交站场管理;行李包裹寄存服务;停车场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车站;公路旅客运输;公共电汽车客运;****商店、小卖部;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酒店住宿服务(旅业);汽车修理与维护 | |||
| 职工人数 | 316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股东数量(个) | 4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 2 | 房善军 | 37.4 | ||
| 3 | 王正光 | 5.979 | ||
| 4 | 曾凯丰 | 5.621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6451.730000 | -546.550000 | -546.550000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6328.190000 | 16130.540000 | 197.650000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025-02-28 | 1040.560000 | -34.060000 | -34.060000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月报 | 16190.270000 | 16034.530000 | 155.750000 | |
| 备注 | ||||
| 重要信息披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 50.3 万元,实收资本为50.3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5.653万元,实缴出资 25.653 万元,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2.根据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4)第603号):“**县**镇龟峰里35号首层取得的粤房字第****207号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有****公司、增府国用总字****420号字(1988)第012****63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公司,因历史原因未能过户到**市****公司。”**市****公司曾****公司。 3.根据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4)第603号):标的企****交通运输局签订的《2024年度**市**区公共汽电车安运服务项目合同书(子包1)》(合同编号:增交合同(2024)38号),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单价:6.33元/公里,预算金额:6652.55万元。公交线路及站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交通运输局。具体详情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内容。 4.本次转让项目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须在2个月内停用“粤运”“粤运公交”等字样和标志。 5.本次转让项目,标的企业自然人股东除房善军保留优先购买权外,其他股东王正光、曾凯丰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7.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8.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4)第603号),标的****交通运输局合同纠纷案。2024年8月13日《****法院传票》((2024)7101行初3238号)以及2024年10月22日《****法院开庭笔录》,相关案件****法院受理并完成了一审开庭,截至报告出具日,****法院判决结果。关于纠纷案流程及相关时间细节,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前述未披露的风险或瑕疵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本次交易,也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主张索赔或任何其他权利。 9.标的企业涉及租赁事项,租赁状态正常,本次挂牌已体现租赁资产价值,相关数据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4)第603号)。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财兴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4)第603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穗专审字(2024)第007号)及******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11.标的企业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交运管许可穗字440****00026)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目前已过有效期,但尚未注销,处于申请续期阶段。 12.转让方于2024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局委托的******事务所发给标的企业的函,函件内容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本项目需对函件内容进行确认,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未披露的风险或瑕疵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本次交易,也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主张索赔或任何其他权利。 13.标的企业在2018年吸收合并**市****公司和**市****公司时增值税留抵税额****977.38元,至今税务局已出具留抵税额转移单(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本次股权转让后,若标的企业获得退税(或抵扣当期应纳税额),受让方应按实际退税按转让股比计算金额归还转让方。 14.本项目完成受让后,标的企业再变更董事人设架构,如设置董事人员不足3人(含3人),转让方至少派出1名;设置5人或以上,转让方至少派出2名,其他人员则由双方另行协定。标的企业财务部副经理由转让方派出并兼任出纳岗位。 15.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具体安置方式及义务详见《**市****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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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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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信息 | ||||
| 二、转让方简况 | ||||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兴科路682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徐澎涛 | 注册资本(万元) | 6800.000000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131200E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8.000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5-03-2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粤运交****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市****公司18%股权的批复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25.040000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75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 挂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05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https://www.****.cn/ | |
| 补充披露信息 |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