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本公司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前依法主动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信息及征求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建设地点:**市**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东184号(自编9号);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位于**市**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东184号(自编9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7'28.048",东经113°37'1.287"。项目占地面积为240m2,总建筑面积为240m2,总投资为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宠物的诊疗、美容和寄养服务。其中宠物诊疗1080例/年,宠物美容洗浴5400例/年,宠物寄养服务1080例/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3、动物医院”类别中“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6、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5937
邮编:511316
联系地址:**市增****中心写字40楼4005A-4006室
10、报告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MYbWHYcQqPkat0pqsSx9nA
提取码:a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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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