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21695XK | 建设单位法人:李洪涛 |
| 李洪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唐家房镇网户屯村 |
| ****原料破碎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2.965278 纬度: 41.03916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2 |
| 鞍千行政审批发〔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1695XK001X |
| 2025-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21695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21695X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0MA0QE5K75Q | 竣工时间:2025-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本项目主要对厂区、建筑的改扩建、对生产工艺的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对厂区、建筑的改扩建、对生产工艺的 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一号厂区内建设一座 1140.44m2密闭生产车间,车间内新增 1 台上 料机、2 台振动筛、7 条封闭皮带和迁自二号厂区的 1 台鄂破机、1 台布袋除尘 器;二号厂区 850m2生产车间分为 400m2生产车间和 450m2成品库;迁移 1 台颚 式破碎机、1 台除尘器至一号厂区、拆除淘汰 3 台反击破、8 台制砂机和 2 台洗 砂机设备,重新排列剩余设备,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企业不再生产建设用砂,产品变为粒径小于5mm的建设用碎石,总产能不发生变化总产能为40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在一号厂区内建设一座 1140.44m2密闭生产车间,车间内新增 1 台上 料机、2 台振动筛、7 条封闭皮带和迁自二号厂区的 1 台鄂破机、1 台布袋除尘 器;二号厂区 850m2生产车间分为 400m2生产车间和 450m2成品库;迁移 1 台颚 式破碎机、1 台除尘器至一号厂区、拆除淘汰 3 台反击破、8 台制砂机和 2 台洗 砂机设备,重新排列剩余设备,改变原有生产工艺企业不再生产建设用砂,产品变为粒径小于5mm的建设用碎石,总产能不发生变化总产能为400000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省**市唐家房镇网户屯村,租赁网户屯村闲置土地 1140.44m2,土地为采矿用地;本项目主要对厂区、建筑的改扩建、对生产工艺的 技术改造;在一号厂区内建设一座 1140.44m2密闭生产车间,车间内新增 1 台上 料机、2 台振动筛、7 条封闭皮带和迁自二号厂区的 1 台鄂破机、1 台布袋除尘 器;二号厂区 850m2生产车间分为 400m2生产车间和 450m2成品库;迁移 1 台颚 式破碎机、1 台除尘器至一号厂区、拆除淘汰 3 台反击破、8 台制砂机和 2 台洗 砂机设备,重新排列剩余设备,改变原有生产工艺,总产能不发生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唐家房镇网户屯村,租赁网户屯村闲置土地 1140.44m2,土地为采矿用地;本项目主要对厂区、建筑的改扩建、对生产工艺的 技术改造;在一号厂区内建设一座 1140.44m2密闭生产车间,车间内新增 1 台上 料机、2 台振动筛、7 条封闭皮带和迁自二号厂区的 1 台鄂破机、1 台布袋除尘 器;二号厂区 850m2生产车间分为 400m2生产车间和 450m2成品库;迁移 1 台颚 式破碎机、1 台除尘器至一号厂区、拆除淘汰 3 台反击破、8 台制砂机和 2 台洗 砂机设备,重新排列剩余设备,改变原有生产工艺,总产能不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应对施工场地设置标准围挡和防尘网,道路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运输车辆防尘网遮盖,堆放物料苫布苫盖,禁止夜间施工等环保措施进行施工作 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执行**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的要求;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施工期噪声应执行 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 地点排放。 2、运营期应在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一号厂区生产车间须在上料口 上方、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各设有一个集尘罩捕 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风机将粉尘经 15m 高排气筒(TA001)排 放,生产期间传送带应密闭+喷淋装置降尘除灰;二号厂区生产车间须在上料口 上方、反击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各设有一个集气罩 捕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风机将粉尘经 15m 高排气筒(TA002) 排放,生产期间传送带应密闭+喷淋装置降尘除灰;以上过程产生颗粒物应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 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洒水抑尘,在装卸、运输、车间沉降等过程产生的颗 粒物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厂界颗粒物无 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物料装卸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料库与成品库应封闭存放原料和成品。 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采取有效的减振、消 声、距离衰减,对除尘器风机和空压机设置隔声罩、建筑围护隔声等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限值。 4、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除尘器回收粉尘、沉降 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次级产品外售;废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 5、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 有处理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该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 6、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不外 排。 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和旱厕作为重点防渗 区进行管理,严格按要求标准采取防渗措施,其他生产车间按照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设置标准围挡和防尘网,道路 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防尘网遮盖,堆放物 料苫布苫盖,禁止夜间施工等环保措施进行施工作 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省《施工及堆料场地 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的要求;选用了低 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 筑垃圾运输至指定地点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置已落实运营期在 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一号厂区生产车间在上 料口上方、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振动筛进料 口和出料口各设有一个集尘罩捕集粉尘,经脉冲布袋 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风机将粉尘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生产期间传送带密闭+喷淋装置降尘除 灰;二号厂区生产车间在上料口上方、反击式破碎机 进料口和出料口、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各设有一个 集气罩捕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风 机将粉尘经 15m 高排气筒(TA002)排放,生产期间传 送带密闭+喷淋装置降尘除灰;以上过程产生颗粒物 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定期对厂区道路进 行硬化,洒水抑尘,在装卸、运输、车间沉降等过程 产生的颗粒物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物料装卸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料库与成品库封 闭存放原料和成品。 已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使厂界废气浓度 达标。 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 隔声措施,项目所处位置属于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 根据关于对《**市声环境功****中心 **)》的补充说明文件,本项目噪声执行二类声环 境功能区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落地粉尘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 尘灰外售,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生产厂家进 行回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及其修改单(环 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要求。 5.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经 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委托**博大环保产业 有限公司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6.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 清掏用于农田不外排。 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 8.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和 旱厕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管理,严格按要求标准采取 防渗措施,其他生产车间按照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 施。 |
| 对照环评及批复,实际建设中主要变动内容为: 项目所处位置属于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根据关于对《**市声环境功能区 ****中心**)》的补充说明文件,本项目噪声执行二类声环境功能区 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已落实环 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 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 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 风险,使环境安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号厂房预处理生产线布袋除尘器(T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一号厂区生产车间在上料口上方、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各设有一个集尘罩捕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风机将粉尘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期间传送带密闭+喷淋装置降尘除灰 | 本项目一号厂房废气排放口(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最大为5.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44kg/h,排气筒高度15m | |
| 2 | 二号厂房建设用碎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T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二号厂区生产车间在上料口上方、反击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振动筛进料口和出料口各设有一个集气罩捕集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风机将粉尘经15m高排气筒(TA002)排放,生产期间传送带密闭+喷淋装置降尘除灰 | 本项目二号厂房废气排放口(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最大为6.1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排气筒高度15m |
| 1 | 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设备减振、隔声罩、建筑围护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所有产噪设备采取了设备减振、除尘器风机设置隔声罩和建筑围护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 本项目一号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监测值58dB(A),夜间最大监测值48dB(A),二号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监测值58dB(A),夜间最大监测值49dB(A) |
| 1 | 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除尘器回收粉尘、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次级产品外售;废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处理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该过程应满足《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落地粉尘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外售,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满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4日修正);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委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