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堆场及运输廊道封闭项目

审批
湖北-襄阳-南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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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177230R杜平
雷明辉**省******
********镇华新大道一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原料堆场及运输廊道封闭项目
2021版本:00-其他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省****** ********镇华新大道一号
经度:111.822513 纬度: 31.753453****保护局
2017-05-31
南环函〔2017〕33号****
2017-12-181596
1596****
914********177230R****公司
914********781589R******公司
914********745154G2024-06-01
2024-06-052024-11-01
2025-02-262025-03-26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cepc.****.cn/#/logi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石灰石堆场、原煤堆场及物料输送廊道封闭对石灰石堆场、原煤堆场及物料输送廊道封闭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对24800m2露天石灰石均化堆场进行全封闭,在堆场(远离东南侧居民的)西北侧设一个敞口;对 10404m2原煤堆场进行全封闭改造,建成全封闭原煤堆场,在堆场西北侧设一个检修门,原煤堆场通风采用过滤式通风,通风口位于原煤堆场南侧;对厂区内物料输送廊道1124米及接近厂界原料物料输送廊道 558 米进行全封闭;淘汰袋装人工水泥装运线,完善建设水泥自动装车线;沿厂界周边(除东北侧和西侧各留一条进出道路和西南侧靠山体处不绿化外)种植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总长度约1000米。已完成24800m2露天石灰石均化堆场全封闭,在堆场(远离东南侧居民的)西北侧设一个敞口;已完成10404m2原煤堆场全封闭改造,在堆场西北侧设一个检修门,原煤堆场过滤式通风设备改为水喷淋装置;已完成厂区内物料输送廊道1124米及接近厂界原料物料输送廊道 558 米全封闭;已淘汰袋装人工水泥装运线,完善建设水泥自动装车线;厂区围墙外已种植(长)560米*(宽)10米+(长)480米*(宽) 10米=10400平方米的植物绿化带。
实际建设中,原煤堆场过滤式通风设备改为水喷淋装置,满足《****环保局关于印发**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襄环办[2019]1号)附件1—二、水泥工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涉及新增废水及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石灰石均化堆场、原煤堆场、卸煤区、物料输送廊道产生的粉尘。石灰石均化堆场粉尘,对露天石灰石均化堆场进行全封闭;原煤堆场粉尘,将卸煤区移到厂区西北侧的中部,对进库和出库的输煤廊道进行全密闭,对原煤堆场全封闭改造,建成全封闭原煤堆场;物料输送廊道粉尘,对厂区及接近厂界原料物料输送廊道进行全封闭。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排放浓度0.052~0.299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环境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项目石灰石堆场覆盖、物料输送廊道封闭及绿化带的实施均对降低噪声排放有较好的效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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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石灰石全封闭均化堆场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对石灰石均化堆场进行全封闭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0.052~0.299mg/m3
2 全封闭原煤堆场(内设过滤式通风设备)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对原煤堆场进行全封闭,原煤堆场过滤式通风设备改为水喷淋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52~0.299mg/m3
3 全封闭物料输送廊道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对物料输送廊道进行全封闭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52~0.299mg/m3
4 水泥自动装车线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淘汰袋装人工水泥装运线,建设水泥自动装车线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52~0.299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000米长、10米宽绿化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 dB(A)) 厂区东侧围墙外、厂区内东侧及东北侧靠近围墙处种植总长1040米、宽10米(10400平方米)的植物绿化带 验收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为51.4~56.3dB(A),夜间噪声值为50.9~54.3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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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GB/T18068.1-2012)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限值,本项目以产生无组织排放源边界设置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同时根据该标准指标要求中“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种植浓密的乔木类植物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10m)的企业,可按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的90%执行。注意选择对特征污染物具有抗性或吸附特性的物种”的规定,项目按照以上规范要求种植了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10m)的一侧,按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的90%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有居民需全部搬迁,今后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GB/T18068.1-2012)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种植浓密的乔木类植物(法桐、广玉兰)绿化隔离带1040米,宽度为10m。36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有居民已全部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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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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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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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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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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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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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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