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31
****政府、涉农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推进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实现粮油作物提高亩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新品种示范展示、新技术高度集成融合,充分****基地和示范主体的推广培训、现场实训功能,以及对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县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4个****基地和1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县辖区内,具有较强示范推广能力的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中遴选。
二、遴选产业及数量
从林果(葡萄及其他果树)、蔬菜(含草莓)、粮食(玉米、甘薯、大米杂粮等)、蛋鸡养殖(规模化及林下生态化)、农业机械化(含无人机)5个产业中择优****基地4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个,具体计划数量如下:
****基地:林果(葡萄及其他果树)1个、粮食(玉米、甘薯、大米杂粮等)1个、蛋鸡养殖(规模化及林下生态化)1个、农业机械化(含无人机)1个。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林果(葡萄及其他果树)3个、蔬菜(含草莓)3个、粮食(玉米、甘薯、大米杂粮等)4个、蛋鸡养殖(规模化及林下生态化)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总数不超过12个,以上名额在满足产业全覆盖的情况下,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剂使用。
三、具备的条件
****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需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明确的法人和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人员。
2、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成立满3年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突出,基地有一定的规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后续发展能力。****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000亩;****基地存栏20000只以上,需具备先进的规模化养殖示范设施场,具备一定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基地应具备开展农机作业、智能农业、无人机植保、秸秆回收等农业托管服务的能力;葡萄基地50亩以上应立足我县特色产业,拥有先进的生产设施,具备品尝购置绿色食品,学习体验农业生产活动的能力。
3、流转期限5年以上(含5年),且已连续经营满3年,具备一定的科技服务能力。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5、2025年以前,承担过****基地和农业创新驿站且取得一定成效的优先。
(二)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需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2、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成立满3年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突出;租赁或土地流转面积和规模:种植业:葡萄30亩以上,蔬菜(露地菜50亩以上,保护地30亩以上),果树80亩以上,设施草莓6亩以上、玉米100亩以上、甘薯50亩以上。养殖业:蛋鸡存栏6000只以上。
3、流转期限5年以上(含5年),且已连续经营满2年,具备一定的科技服务能力。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四、职责与权力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周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或普通农户,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结对帮扶指导和其他工作任务。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物化补贴(不低于2万元)。
五、遴选程序
申请认定****基地、示范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基地、示范主体申请表。
2、实施单位简介。
3、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4、****基地的必须提供稳定的立足依据(租地合同),养殖业须提供环评手续、养殖代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申报材料。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小组研究决定通过,确定为****基地、示范主体,****政府网进行公示。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科教股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寅、**云
联系电话:0313-****566
附件1: **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申请表.docx
附件2:**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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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