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45家)
****机关(7家)
1.****委员会
2.****政府
3.****委员会
4.****人大常委会
5.****法院
6.****检察院
7.****委员会
(二)人员密集场所类(13家)
1.****中学
2.****小学
3.****小学
4.****小学
5.阿****学校
6.****小学
7.****小学
8.****幼儿园
9.****幼儿园
10.****幼儿园
11.****超市
12.****敬老院
13.****酒店有限公司
(三)宗教场所(10家)
1.**县噶陀寺
2.**县安章寺
3.**县康翁寺
4.**县打莫寺
5.**县夺科寺
6.**县扎马寺
7.**县扎呷寺
8.**县昌根寺
9.**县**寺
10.**县亚青寺
(四)易燃易爆场所(5家)
1.****加油站
2.**县****公司
3.白****公司盖玉加油站
4.中****公司****公司
5.**加油站白****公司建设加油站
(五)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家)
1.****档案馆
2.******旅游局
3.国网**白****公司
4.****公司****公司
5.****集团****公司****公司
6.****银行****公司**县支行
7.****公司****公司
8.****银行****公司**支行
9.**县贺龙故居
10.山岩民居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八)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十一)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具体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大队备案。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名单各单位****大队备案。
按照《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管理局****政府备案,并通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开展防火检查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增加经费投入,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尽可能减少火灾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