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二中校本部及雪枫校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浍水路与拂晓大道交汇处银杏山庄6幢1005室
成交费率:94.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二中校本部及雪枫校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房建类或市政类零星工程施工,包括应急维修及突发状况的临时抢修、维修以及日常零星的修补、改造等一些临时的工程杂项,这些工程项目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较紧迫的建设完成时间性及工程金额小、工程内容琐碎、施工期不连贯等特点。拟招1家施工单位对**二中校本部及雪枫校区房建类或市政类零星工程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60万元后,服务期结束,本年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在后续年度预算资金保障到位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合同结算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项目经理:杨凤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382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一新天地 B1 栋 22 层,联系方式:191****77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迎宾路88号
联系方式: 孟主任 0557-****230
名 称: ****
地 址: **市元一新天地 B1 栋 22 层
联系方式: 程美静 191****7780
项目联系人: 程美静
电 话: 191****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