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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计量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本次****计量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及采购清单。 | |||||||||||||||||
| 5.预算金额:216.0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实验室,****实验室的能力要求,其实验室计量标准项目或通过CNAS认可的校准项目,应****公司策划的计量标准项目的80%,需提供对应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CNAS资质能力范围表。 3、投标人必须拥有3名及以上一级注册计量师。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经验。 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所投产品应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执行标准要求。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http://www.****.com/)。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报价资格。(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818********1023596;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4月07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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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递交;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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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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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1、特别声明:廉政监督电话:0539-****868、195****2338,邮箱****@163.com;如在投标活动中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时,可通过上述电话投诉,特钢公司将有专人核实处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因围标、串标等问题被列入招标黑名单的供应商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供应商黑名****集团特钢公司官网公示,并实时更新。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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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监督电话 | |||||||||||||||||
| 053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