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第4号令)的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吨/年M08、30吨/年M09两个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址:**省**市**县隔蒲潭镇盐化工产业园华祥二路
项目总投资:1713万元
项目概况:取消原有项目,**M08、M09生产线,共建设2栋甲类车间、2栋甲类仓库、1栋综合楼及附属公用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30吨/年M08、30吨/年M09。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fLShX2x-TWezaCvvHHFZxg
提取码: k9i1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听取环境影响评****中心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并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提出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隔蒲潭镇盐化工产业园华祥二路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55****7800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地址:**市****工业园一期8号厂房2层207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1****1734
电子邮箱:****@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