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与******公司(以下简称杜氏高科)发生重**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日常经营的正常授信类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事项:无。
一、交易概述及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3月18日,本行营业部与杜氏高科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贷款利率4.3%,借款日期2025年3月18日,到期日期2025年12月27日,担保方式抵押,用途购石英砂、硼砂、硼酸等原材料。
上述交易已经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行与杜氏高科的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本行上季度资本净额10%,本行与杜氏高****集团授信总额未达到本行上季度资本净额15%,关联交易额度符合监管要求。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杜氏高科实际控制****营业部负责人杜**的兄长,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杜氏高科成立于2007年8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44964F;地址:****工业园,占地面积220亩;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徐善荣;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主要经营:电光源玻璃拉管及系列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石英砂销售;自营进出口贸易。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类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笔关****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杜氏高科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规定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笔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笔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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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