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与**县****公司(以下简称民达米业)发生重**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日常经营的正常授信类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事项:无。
一、交易概述及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3月26日,本行营业部与民达米业签订贷款合同,合同金额为985万元,贷款利率 4.3%,借款日期2025年3月27日,到期日期2026年3月27日,担保方式抵押,用途无还本续贷。
上述交易已经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行与民达米业的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本行上季度资本净额10%,关联交易额度符合监管要求。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民达米业实际控制人为王忠兰,****公司****委员会委员李昊的母亲,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民达米业成立于2008年7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7724R,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人代表:李宣明,公司类型:****公司,经营地址:**省**市**县门临路307省道南侧,经营范围:粮食储存、收购;粮食及其制品(大米)加工、销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授信类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笔关****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民达米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规定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笔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笔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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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