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设备维保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MR设备维保服务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保健院) |
| 地址 | **市九华中路4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53-****42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广场2号写字楼1006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 138****981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14:00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224800.00元/年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王孝伟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年)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2023****医院MR/CT等医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医院2024年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155000.00元/年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张正旺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年)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医院CE1.5T核磁设备维保合同协议书 2、****医院CE HDXT 1.5T MRI设备维保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