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隆黄铁路**至**段扩能改造工程 隆黄铁路**至**段扩能改造工程弃渣场稳定性评估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81****958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1****95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市**区**南街101****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5-03-28 10:30:00 |
| 公示期 | 2025-04-01 至 2025-04-03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封志军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00622 | 路基(场道) | ****工程局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智猛 | 注册土木工程 师(岩土) | AY****00751 | 路基 | 正高级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富明 | / | / | 岩土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苍松 | / | /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公司 | ****至**铁路弃渣场稳定性评估 | 2024-07-06 | 2025-03-15 | 本项目从**站引出,途经**区、**区、**区、**区、**区、彭水县等区县,最终到达**市**区,设计时速为350公里1小时。总投资535亿元,建设工期:5.5年。按照国家相****集团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至**铁路COOJ-WDPG-1标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编制质量负责及通过水利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 ****752 | 刘云斌 | |
| ******公司 | 盘县至**铁路弃渣(土)场稳定性评估服务 | 2024-09-15 | 本项目是连接**省**市和**市的高速铁路,是**省实现市市通高铁”目标的最后一个项目。该铁路全长约98公里,设计时速为 250 公里,桥梁和隧道的比例约为90%。总投资135.4亿元,建设进度预计将于2025年年底完成。按照国家相****集团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至**铁路COOJ-WDPG-1标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编制质量负责及通过水利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 ****000 | / | ||
| 沪昆铁路****公司 | ****至**铁路**段弃渣(土)场稳定性评估技术服务 | 2022-07-31 | 2023-09-15 | ****至**铁路位于**省东**和**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北起**枢纽**北站,途经**、**、**等市县,跨桂省界后进入**省境内。**段**正线199.64公里,桥隧比91%。项目完成46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 | ****200 | 韩春冬 | |
| ****公司、云桂****公司 | ****至**铁路**至**段弃渣场稳定评估 | 2019-11-01 | 2022-06-01 | 大瑞铁路,是中缅通道**至**铁路,全长330公里,桥隧比76.5%,由**省与原铁道部合资建设,投资257.3亿元,设计时速140公里每小时,为国铁I级单线电气化铁路。承担 21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 ****000 | 吴军 | |
| 叙毕****公司 | **铁路**至**线**段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 | 2023-04-01 | 2023-12-01 | **至**铁路**段是隆黄铁路的一部分,北起**省**市**县**北站,向南经**省**市镇**、**县,最终到达**省**市**东站,全长189公里,设计时速为120公里。项目完成8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 | 960000 | 王虹苏 | |
| ****公司 | ****至**铁路(**至**段)弃渣(土)场稳定性评估 | 2021-02-01 | 2022-08-01 | **至**铁路位于赣中**闽西南地区,线**起**省**市**、**、**,然后进入**省**市**、**、**、**、**、**,再经**市**、**、**、**等市县,终至**省**市。线路正线全长461.111公里(其中:**至**铁路**正线建筑长度159.046km,**至**段**正线建筑长度302.065km),投资总额****000万元。项目主要承担82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 | ****326 | 刘云斌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段项目经理部 | 云桂铁路(**段)八标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 | 2018-08-15 | 2020-04-30 |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云桂铁路(**段)小团山隧道弃渣场等共 12处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 ****000 | / | |
| ****公司 | 成昆铁路峨眉至**段扩能工程水士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 | 2018-04-01 | 2021-12-01 | 乙方根据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文件规定对最大堆渣高度超过20米或堆渣量超过50万立方米或下游分布有敏感设施的弃渣场编制稳定性评评估报告以支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乙方对稳定性评估报告的质量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乙方参加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的技术审查,并按相关审核单位要求完成报告书的修改、补充工作。 | ****0000 | 吴军、高山 | |
| 黔****公司 | ****至**至**铁路工程弃碴(土)场稳定性评估 报告 | 2019-05-29 | 2019-11-01 | 编制黔张常铁路 QZCQTCPG-1标段弃碴(土)场稳定性评估报告 | ****900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公司 | 成昆铁路峨眉至**段扩能工程水士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 | 2018-04-01 | 2021-12-01 | 乙方根据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文件规定对最大堆渣高度超过20米或堆渣量超过50万立方米或下游分布有敏感设施的弃渣场编制稳定性评评估报告以支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乙方对稳定性评估报告的质量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乙方参加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的技术审查,并按相关审核单位要求完成报告书的修改、补充工作。 | ****0000 | 刘云斌 | |
| ****集团****公司 | 云桂铁路(**段)六标二分部弃渣场稳定性评估报告 | 2018-07-20 | 2020-04-30 | 根据弃渣场竣工图承担云桂铁路(**段)六标二分部岭岗隧道出口、新哨隧道进口、新哨隧道出口等3处弃渣场的急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 450000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公司峨眉至** 高速公路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7分部 | 峨眉至**高速公路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7分部K46+050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2022-08-01 | 2022-12-16 | “峨眉至**高速公路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7分部K46+050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内容为:编制峨眉至**高速公路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7分部K46+050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000 | 王冬 | |
| ****集团有限公司**桥路大修段 | 2023年**片区地灾项目危险性及整治方案适应性评估 | 2023-04-18 | 2023-06-16 | ****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对含渝贵线、川线黔桂线、安六客专、沪昆高速、成贵客专等线共180处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和整治方案适应性评估,并通****集团有限公司专家评审完成修改后的正式评估成果报告,履行质量良好。 | 978480 | 杨强国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中铁三****公司第二经理部 | 中铁三局郑西客专ZXZ004标盘东村隧道出口2#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2017-07-01 | 2017-10-01 | 编制郑西客专盘东村隧道出口2#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65000 | 李苍松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中铁三****公司第二经理部 | 中铁三局郑西客专ZXZ004标盘东村隧道出口2#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2017-07-01 | 2017-10-01 | 编制郑西客专盘东村隧道出口2#弃土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65000 | 李富明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委员会 | 联系电话:028-****5001 | |
| 行业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 其他类别: | 联系电话: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