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输气管道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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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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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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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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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起于川港燃气已建的攀米线猛粮分输站围墙外2m处,止于本项目**的**分输站,管道途径**市**县、米**、凉山州的**县以及**市;全长157.85 公里,管径457mm,压力6.3MPa,设计输量为6.3x10Nm3/a,最大输气能力约 10.4x10m3/a。沿线涉及4座站场,其中**输气站3座(**清管站,**分输站,**分输站),改扩建站场1座(猛粮分输站),沿线**7座阀室(1#~7#阀室,其中 4#、6#阀室预留分输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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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99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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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能源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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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项****交易中心采购的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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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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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4-01 00:00至2025-04-03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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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4-01 00:00至2025-04-03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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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能源类项目业绩(提供代理合同)。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并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拟任专职技术人员(4人):①配备人员中2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配备人员中2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 4、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 。(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6、中选单位在后期服务中,如提供的代理服务不能满足比选人的合法诉求,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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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马宇博 |
联系电话 |
181****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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