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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已依法核发****年产3.2万吨氢氧化钠溶液、4.8万吨氨水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032025GG****514号
项目名称:年产3.2万吨氢氧化钠溶液、4.8万吨氨水项目
建设位置:****开发区富唐街北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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